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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湖南商会义务植树 公益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3  【浏览次数】2239次  【字体选择】   【关闭

  

四月正值春暖花开,四月也是植树造林、树木养护的最佳时机,内蒙古湖南商会本着“植树造林、美化青城、以树会友、凝聚湘情”这一主题,经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定于4月15日(星期六)在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举办“义务植树献爱心”公益活动。5年前内蒙古湖南商会老一届会长们曾组织湖南老乡们在湿地公园栽下一片“湖南林”,这片“湖南林”它象征着我们这些出门在外湖南老乡们扎根内蒙古、奉献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决心和信心。今天小苗已初长成,它像我们的孩子一样,正等待我们这些湖南老乡们去看望、去关爱它。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特做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内蒙古湖南商会会员单位要求组队参加,各单位可打上队旗提升单位品牌形象。

    二、内蒙古湖南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要求其家属和孩子共同参加植树活动,以增进彼此的了解,共叙塞外湘情。

    三、诚邀在呼的湘籍单位和企业共同参加植树活动,老乡团聚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湘籍单位和企业要组队并要打队旗,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四、活动已安排自治区、呼市两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此提升内蒙古湖南商会的美誉和影响力。

    五、呼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将全程支持我们这次植树活动,并提供铁锹、水车和浇水工具等器材,要求参加植树活动单位和个人自带塑料水桶,用于给树木浇水。

    六、植树活动定于4月15日(星期六)在呼市湿地公园湖南林举行,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请于4月15日上午9时准时在呼市湿地公园大广场集合,进入湿地公园的车辆通行证将提前给大家发放。

    七、为使植树活动有特色达到形象宣传目的,此次参加植树活动的各单位队旗由商会统一制作,各单位把单位名称报秘书处即可。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职责到人,建立有效沟通渠道。报名人数、单位名称务必于4月12日前报商会秘书处。

    八、植树造林造福子孙,植树造林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望各会长单位和诚邀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为内蒙古湖南商会2017年举办的第一次活动开个好头,提升内蒙古湖南商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九、此次活动为内蒙古湖南商会各会长分工负责制:

    1、总负责人:会长徐顺、执行会长谢玉强

主要职责:负责此次活动的全程策划监督和管理,接受相关媒体的采访并与诚邀单位的领导对接洽谈有关事宜。

    2、常务副会长夏彬、肖勇

主要职责:全程负责植树活动的人员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高效有序。

    3、常务副会长杨永锋、副会长杨开

主要职责:现场总指挥,进行现场互动,策划各类湘情活动,组织宣传报道,安排人员接受媒体采访。

    4、常务副会长何奇、杨达兵:

主要职责:植树活动的安全保卫以及后勤保障与车辆使用、调度工作。

    5、商会秘书处

秘书长:王文穗

主要职责:植树活动的总协调人。做好与湿地公园的对接和邀请新闻媒体的联系事宜,负责队旗制作设计工作,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

    6、商会办公室:主任张晓君、科员刘元珍

主要职责:前期活动人员的统计、汇总核实、编制打印活动通知,各类信息资料整理收集,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实施,把计划落实好。

报名方式一:电话报名:张晓君13674758211;刘元珍18047109953;王文穗13804714567

报名方式二:可添加商会微信/QQ769541501进行报名

报名方式三:关注商会公众账号“内蒙古湖南商会”对话框输入“植树节报名*姓名&人数”